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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梁商標注冊多少錢?
在國內(nèi)申請商標注冊的費用每個代理公司報價不一樣,但是申請流程都是商標檢索查詢、遞交申請材料、等待審查、公告公示,最后拿證。但是我國商標注冊采用“申請在先”原則,而不是“使用在先”原則,僅僅使用而未申請注冊商標,一般來說是無法對抗他人的使用和注冊的,也就是說沒有注冊就沒有保護,商標只有注冊成功了才能得到商標法的保護。那么呂梁商標注冊多少錢呢?
商標注冊代理是指企業(yè)想要申請商標注冊的時候,可以委托代理機構全權辦理事宜直到注冊成功拿到商標證書之后的全程服務,都交由商標注冊代理公司。
一般來說,在找商標代理機構之前企業(yè)要想好商標名稱或者設計好商標圖案,如果沒有設計圖案可以出一定的設計費用給商標注冊代理機構設計,否則自己帶上圖案也可以,之后找商標注冊代理公司對你的商標進行查詢檢索,排除近似商標和重復商標,再根據(jù)商標注冊代理公司的要求提交相應的申請文件,如申請書、委托書、各種證件等。提交材料給商標注冊代理機構之后就安心等待機構提交申請,提交申請到商標局收到申請書并且登記信息庫的過程叫做盲查期,雖然這個時期企業(yè)可以安心等待,但是還是要隨時關注盲查期,觀察在這個時間段內(nèi)商標局有沒有接到并且受理與你近似或者重復的商標,如果有出現(xiàn)的話企業(yè)要隨時和代理公司溝通商量應對方法。
商標局接到申請之后會將申請編號,也就是商標注冊號,一個申請一個注冊號,之后就等待審查。商標注冊本身就是漫長的過程,除了等待還是等待,無論是自己申請還是找代理機構,遇到的情形都是一樣的,只是找商標注冊代理機構會比較省心省時省力而已,花錢辦事圖的就是這個。
審查全部通過之后就到公示期,公示期時間一般是三個月,在這個時間段任何人都可以對這個商標提出異議,如果有異議,商標局就會根據(jù)情況再次對商標進行審查,如果沒有異議那么三個月滿之后商標局就會下發(fā)商標證書,這時候商標注冊就算完成了。
拿到商標注冊證書之后的要合法合規(guī)使用,如果三年內(nèi)不使用的話任何人可以對這個商標進行“撤三”,也就是向商標局提出異議撤銷該商標。這一點大家應該要注意。
隨著全國政策的開放,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選擇在創(chuàng)業(yè),在這個經(jīng)濟迅速發(fā)展的年代,誰掌握了好的資源,誰就有了主動權。商標是公司的無形財產(chǎn),是公司核心競爭力的重要載體,所以在眾多知識產(chǎn)權當中,商標,企業(yè)家們比較重視的知識產(chǎn)權之一。商標不僅僅是企業(yè)打造品牌的基礎和前提,也是公司參與市場競爭的重要武器。近年來商標注冊申請量呈暴增趨勢上升,商標審查越來越嚴格,所以商標注冊越來越難,那么商標注冊這么難,商標注冊申請人應該怎么辦?注冊公司平臺小編告訴你!
1.商標名稱多費心商標注冊名字直接影響到該商標價值,所以,老板們在想商標的名字之時,最后要原創(chuàng)。并且要有自己公司的理念在其中提現(xiàn)。
2.商標查詢不能少是查詢的目的就是查查商標有沒有違反商標法以及是否跟已注冊的商標存在近似問題。以及看看商標有沒有宗教色彩或者民族歧視問題。另外商標要具有顯著性才可以通過審核。
3.駁回記得要復審駁回的原因可能是資料不全,材料不全,或者沒有注意第二條中所說的,商標局可能會以該商標存在些許問題(商標缺乏顯著性或存在近似商標等)而駁回該商標申請。針對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商標注冊申請人一定要仔細閱讀清楚被駁回的原因,然后做好相應的駁回復審。
4.異議答辯商標注冊人申請商標注冊時,還可能會收到他人的異議申請,要求駁回該商標注冊申請,或者宣告商標無效等。這時,注冊商標人需要進行有針對性、有理有據(jù)的異議答辯以反駁異議理由。
《商標法》第2條規(guī)定:“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注冊和管理的工作。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設立商標爭議評審委員會,負責處理商標爭議事宜。”所以出現(xiàn)商標爭議以后,由商標評審委員會,負責處理商標爭議事宜。
《商標評審規(guī)則》第2條規(guī)定:“依據(jù)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標評審委員會)負責處理下列商標案件:
(一)不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駁回商標注冊申請的決定,依據(jù)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申請復審的案件;
(二)不服商標局的異議裁定,依據(jù)商標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申請復審的案件;
(三)對已經(jīng)注冊的商標,依據(jù)商標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請求裁定撤銷的案件;
(四)不服商標局依照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四十條、第四十五條的規(guī)定作出撤銷或者維持注冊商標的決定,依據(jù)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申請復審的案件?!?/p>
《商標法》第32條規(guī)定:“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向法院起訴?!?/p>
通過上述法律規(guī)定我們可以得出,是不是通用名稱最終要由人去判斷,在評判時會帶有一定的主觀色彩,實踐中也可能會產(chǎn)生分歧。對于這個分歧,商標法安排了解決的途徑,即如果商標審查員認為是通用名稱,駁回申請,申請人還可以找商標評審委員會去爭取。如果其對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仍然不認可的,還可以去法院起訴??傊暾埲擞腥N方法可以取得商標注冊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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